请毕业研究生务必于12月29日前将《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纸质和电子文档)交给各学院,纸质稿由学院加盖公章后于12月30日统一交研究生处盖章(打印《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时,请将最后的附注去掉),研究生处盖章以后由学院归入学生档案;电子稿由学院统一发送至hkdygb@163.com。
现仍未交清学费和住宿费的同学请尽快上交至各校区财务处,贷款的同学请尽快到学贷中心还清,并将缴费单或还清贷款证明复印件交至研究生处。
(1)学院需按年度(2013.9-2014.8,2014.9-2015.8, 2015.9-2016.1)出具本学院毕业研究生不住校名单(附带当年退宿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学费、住宿费以学院为单位办理:已经交住宿费的研究生请携带缴费单到财务处(开元校区致远楼104)退半年住宿费,未交费的同学请与财务处沟通交半年住宿费;
(2)请当年所住校区的管理员在不住校名单上签字,到宿管科盖章;
学院党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请严格按照校园网主页组织部于2015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开展(以学院为单位与组织部王老师联系约时间办理,联系电话:64231437)。如有疑问,请咨询本学院负责党建工作的老师。
注:所有研究生的党组织关系离校前,均要求转出,由学院具体负责办理。正式党员入党材料归入个人档案,随档案一起转出;预备党员材料要装入组织部专用档案袋,由学生本人签字带走。
请研究生本人还清图书和欠款,到图书馆流通部盖章。一卡通中的费用请自行用完(卡不需交回),确需退款,请以学院为单位做成表格,到网络信息中心统一退款。
请研究生自行下载《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离校通知单》(见附件2),打印后填写姓名,由导师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若无印章由学院盖章确认是导师本人的签名)、学院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研究生处就业办一栏最后办理)。待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29日、30日到研究生处就业办(致远楼201)办理离校手续。
(3)上交就业协议书、灵活就业合同或其他就业证明材料。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后(初步定于12月30日),等毕业证、学位证盖章后,根据培养科洪老师通知,各学院研究生管理老师到研究生处培养科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离校手续全部办理完毕,由研究生处就业办出具名单后,学院再将证书发给每位研究生。
户口转至我校的研究生,由本人根据研究生的报到证或博士录取通知书统一到各校区所在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未转入我校的研究生,由学生根据报到证或博士录取通知书自行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后(初步定于12月30日),按培养科洪老师要求领取毕业生答辩材料。毕业生最终档案的整理和移交注意事项(见附件3《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部整理档案注意事项》)。毕业生的档案(推迟毕业指本该2016年1月毕业而本次没毕业的研究生暂不移交)整理完后于1月4日移交研究生工作部。
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离校通知单》等表格在研究生处—学生工作—表格下载中也可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