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文件
河科大教〔2011〕79号 签发人:宋书中
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实验教学设备经费
分配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河南科技大学实验教学设备经费分配及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19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河南科技大学实验教学设备经费分配及管理办法
实验教学设备经费是保障学校实验室建设的主要经费来源,不包括实验室正常运行的维修费、运行费、管理业务费和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等。为了保障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采取预算控制、分项管理、保证重点、兼顾全局、综合平衡、合理安排的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实验教学设备经费主要由专项教学设施建设经费、新专业实验室建设经费和实验教学急需建设经费三部分组成,经费主要用于实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
一、专项教学设施建设经费
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近期发展建设目标,采用专项教学设施建设经费构建公共教学平台;结合学院、学科发展实际情况,经学院申报或由教务处提出,通过学校论证,经主管校长或校长办公会批准设立的该年度教学设施建设专项。该专项采取一次总体论证,按计划分批建设,建成后按教学设施建设进行验收和绩效考评。本项经费建设目标以达到项目申报书提出的建设目标为准。国家、省(部)、市(厅)等各级政府拨款的建设项目和各种援助性贷款项目等所需的配套性资金也要通过立项论证、审批等手续后从专项教学设施建设经费中划拨。
二、新专业建设经费
该项经费一次投入到位,一年建设完成。其中:理、工、农、医类,每个新专业投入50万元(含20%公共基础平台建设经费);艺术类、体育类,每个新专业投入40万元(含20%公共基础平台建设经费);文、法、经济、管理类,每个新专业投入20万元(含20%公共基础平台建设经费)。
每个新增的本科专业,采取一次总体论证,建成后按新专业建设目标进行绩效考评和验收。
本项经费建设目标为,专业实验开出率达到100%,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率达到80%,达到国家和省主管部门对新专业实验室评估要求。
三、实验教学急需建设经费
本项经费使用范围限于利用率大于50%的教学实验设备的应急性添置或更新。
四、经费使用
1.上述经费由教务处集中管理,经费指标划分至各学院,由各学院提出立项申请,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进入申请购制程序。经教务处长签字同意后,办理有关财务报账手续。
2.经费的使用必须接受审计处、监察处和计划财务处的全程监督。经费指标应在规定的项目建设期限内使用,逾期不能完成或不能按照规定合理使用经费者,经费指标收回。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河南科技大学实验教学设备经费的分配及管理办法(试行)》(河科大教〔2007〕60号)文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主题词:实验教学 经费 管理办法 通知
河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