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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6-10 | 点击:

河南科技大学文件

河科大教〔2011〕84号 签发人:宋书中

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

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河南科技大学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19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河南科技大学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管理办法

为鼓励支持学生在正常实验教学之外,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1.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是教学改革的体现和实施。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重要作用。

2.实行实验室开放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实验室资源,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是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有效措施。

3.实验室开放工作应贯彻“面向全校、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实验室开放的条件、形式及内容

1.本办法所指的实验室开放,是指学校正式建制的各类教学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对本校学生的开放。实验室开放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时间的业余性:开放对学生应是业余的、课外的。把课内的实验内容移到业余时间去作,不列入实验室开放范围。

(2)内容的课外性:开放实验项目的内容必须属教学计划外,是对教学计划内必做实验的延续和提高,或是对全校学生的科普知识训练和能力培养。

2.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形式可以多样,分为预习巩固型、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毕业设计实验、研究生和教师科研课题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3.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内容应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类型的课外科技活动实验等,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鼓励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与实施

1.实验室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协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由各学院、实验室负责具体实施。各学院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学院实验室工作主管院长直接领导本单位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充分发挥学院实验室管理的作用。

2.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各实验室应将本学期的《实验室开放计划表Kfb-1》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在网上向学生公布各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地点、拟定开放的实验内容以及实验指导教师等。学生自拟实验课题进入实验室,原则上要经过学院组织专家认定后,列入开放计划;学生助研型或毕业设计、课程设计,要由课题或毕业设计、课程设计指导教师确定题目并提交实验室列入开放计划。

3.每个学期末,各开放实验室应及时向教务处上报《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Kfb-5》。教务处将不定期对各院系开放实验室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对实验室及教师的要求

1.各开放实验室应本着改革实验教学的精神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拓宽实验内容、增加开放时间,并根据自身条件设计一定数量的、切实可行的、具有创新意义的实验项目,向学生公布以供选择。

2.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在实验过程中,要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做好本实验室开放记录,包括实验项目、参加实验人员、实验时间、设备运行情况、实验耗材等。

4.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同时检查仪器、工具等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

5.对于学生自拟或设计的实验,指导教师要积极支持,同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6.学生实验项目完成后,实验室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填写《实验室开放执行情况登记表Kfb-4》,并做好与开放有关的一切材料的收集、归档、整理和论文推荐发表等工作。

五、对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要求

1.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取得相应资格(培训合格证或教师推荐书等),并提前两周向实验室报名登记,填写《实验室开放预约申请表Kfb-2》,同时认真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2.参加开放实验的同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实验。凡无故不参加开放实验次数超过2次者,将取消参加开放实验资格

3.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成果(包括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或《实验室开放总结报告Kfb-3》,由实验室组织专家给出鉴定(成绩、评语等)。

六、实验室开放有关费用列支

实验室开放所需的材料消耗费用、指导教师酬金以及表彰奖励费用由对口经费支出:

1.学生预习巩固型、自选实验课题型以及课程设计等实验的材料消耗费用经核算划拨到实验运行费中由学院支出,指导教师酬金参照正常实验教学的工作量计算办法由学校划拨人时到学院,由学院核算分配到人;

2.学生参与科研型实验的材料消耗费用和指导教师酬金由课题经费支出;

3.学生科技活动型实验的材料消耗费用和指导教师酬金由科技制作经费支出;

4.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实验的材料消耗费用和指导教师酬金由第二课堂经费支出;

5.毕业设计实验的材料消耗费用和指导教师酬金由毕业设计经费支出;

6.研究生和教师科研实验的材料消耗费用由研究生和课题经费支出;

7.实验室开放的表彰奖励费用由实验技术开发基金支出。

七、鼓励与奖励办法

1.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

2.学生参与开放实验项目取得优异成绩者,学校对学生和指导教师实行奖励。

3.开放实验室将作为实验室评比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此项工作开展好的学院和实验室,学校将适时进行表彰。

4.为推动实验室开展开放实验工作,鼓励逐步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的组织形式。

八、附则

1.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验室开放的实施细则。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南科技大学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暂行管理办法》(河科大教〔2006〕14号)文件废止。

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实验室开放计划表Kfb-1

2.实验室开放预约申请表Kfb-2

3.实验室开放总结报告Kfb-3

4.实验室开放执行情况登记表Kfb-4

5.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Kfb-5

主题词:实验室 开放 管理办法 通知

河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12月20日印发